:::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FAQ 意見信箱 雙語詞彙
高雄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動畫
:::
機關介紹
為民服務白皮書
寵物相關資訊
失蹤寵物協尋
流浪動物認領養
動物防疫
文宣及表格下載
動物相關法令
動物衛生相關網站
公佈欄
*
*
* ::: 為民服務白皮書 > 服務項目  
  為民服務白皮書  
 
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服務所需資料 服務規費 承辦單位及電話 處理期限 備註
寵物登記
  1. 飼主身分證正本
  2. 有效期限1年內之狂犬病注射證明書
  1. 晶片植入300元
  2. 寵物未絕育登記100元寵物絕育登記免費
第一課
223-7213
隨到隨辦
  1.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辦理
  2. 現場申請
寵物變更登記
  1. 飼主身分證正本
  2. 寵物登記證
變更登記收費100元 第一課
223-7213
隨到隨辦
寵物遺失或死亡登記
  1. 飼主身分證正本
  2. 寵物登記證
免收登記費 第一課
223-7213
隨到隨辦
寵物轉讓登記
  1. 原飼主及新飼主身分證正本
  2. 寵物登記證
  3. 寵物轉讓切結書
轉讓登記收費100元 第一課
223-7213
隨到隨辦
寵物頸牌遺失
  1. 飼主身分證正本
  2. 需為本所施行預防注射之犬隻
寵物頸牌補發50元 第一課
223-7213
隨到隨辦
登記證遺失補發

飼主身分證正本

登記證遺失補發50元 第一課
223-7213
隨到隨辦
寵物登記站申請
  1.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 動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
  3. 寵物登記站申請書
  第一課
223-7213
書面審核通過後2週內核發
  1.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辦理
  2. 現場申請
  3. 須具備可接通網際網路能力之電腦及列表機
  4. 具備可判讀符合中央規格晶片之掃描器
畜犬狂犬病預防注射
  1. 飼主身分證正本
  2. 畜犬出生滿3個月或經注射狂犬病疫苗逾1年以上之畜犬
狂犬病預防注射(每頭)150元 第一課
223-7213
注射地點:
本所一、二課
  1. 依據本市畜犬管理辦法辦理
  2. 請攜犬至本所
  3. 畜犬於施打該項疫苗後應佩帶狂犬病疫苗施打證明犬牌,凡未依規定佩掛有效期限犬牌之畜犬,一律視為無主犬隻處置。
  4. 證明牌型式:97年為藍色圓形烤漆並書名年度編號與本市全銜及本市建設局家畜衛生檢驗所電話號碼(07-2237213)。
寵物業許可證 書面申請(請至網站下載表格或至本所領取) 寵物業登許可證2000元 第一課
223-7213
書面審核通過後2週內核發 依據寵物業登記管理辦法辦理
流浪狗捕捉申請 電話或書面申請   第二課
551-9059
14天 本市畜犬管理辦法
流浪狗認領養
  1. 身分證正本(需年滿15歲)
  2. 申請表
寵物認養登記費100元 第二課
551-9059
隨到隨辦 認領養時須再辦理寵物登記完成後帶回,必要時安排絕育手術
豬瘟預防注射

電話連絡免備書件

每頭次豬瘟預防注射7元 第一課
223-7213
3天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辦理
動物屍體代為處理 申請表 15公斤以下500元
15公斤以上800元
第二課
551-9059
隨到隨辦  
畜禽動物傳染病之檢驗及病性鑑定 現場申請   第一課
223-7213
3週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辦理
乳牛(羊)結核病
及布氏桿菌病檢驗
由本所排定時間前往檢驗   第一課
223-7213
 
  1. 每年定期辦理檢驗兩次
  2.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辦理
鹿隻結核病檢驗 由本所排定時間前往檢驗   第一課
223-7213
 
  1. 每年檢驗一次
  2.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辦理
原料畜產品(生乳) 藥物殘留檢驗 由本所抽查   第一課
223-7213
3-7天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養畜禽場磺胺劑二甲嘧啶殘留檢驗 以書面提出申請   第一課
223-7213
7-10天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嫌疑狂犬病鑑定
  1. 印章及身分證
  2. 申請書
  3. 現場申請
每頭收取檢驗規費1000元 第一課 自檢驗日起15天
  1.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辦理
  2. 畜主需將犬隻送至本所隔離檢驗
輔導防疫及農舍消毒處理事項 由畜主提出申請   第一、二課
223-7213
551-5095
1-7天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辦理
有關動物疾病防治及衛生保健查詢事項 電話或書面申請   第一、二課
223-7213
551-5095
隨到隨辦 依據本所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top
 
*
logo •高雄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802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42巷5號•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8:00~12:00,13:30~17:30
•TEL:(07)224-9733 、(07)223-7213•FAX:(07)224-5983
•E-MAIL:klhii@kcg.gov.tw隱私權政策網站安全政策•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或 IE 5.0 以上